营造诚信社会,共建文明城市。6月29日上午,南阳市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在南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南阳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税务局等单位通报相关情况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条例》,配合好我市正在开展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持续深化我市信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自2015年以来,我市每年都坚持召开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对守信红榜主体实施联合激励,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促使大批失信主体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主动要求进行信用修复;信用监管日渐规范,联合奖惩效果凸显,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今天,再次召开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我就宣传贯彻《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督管理机制、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三个方面给大家做以交流。
一、《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颁布实施。《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继上海之后,全国第二部省级社会信用方面的综合性法规。社会信用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每个方面,属于综合性、全局性的立法。《条例》共分为九章七十条,设置了总则、信用信息的归集整理、信用信息的披露查询、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信用主体的权益保障、信用行业的规范发展、社会信用的环境建设、法律责任和附则等;《条例》是一部充足表现河南特色和改革创新精神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轨道。对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增强全社会诚信意识,推动经济社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切实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条例》的出台仅仅是起点,要真正发挥出法规本身的作用,关键是要抓好贯彻落实,真正使《条例》落地见效、开花结果。
二、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督管理机制。2019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快速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督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2019〕35 号),《意见》明确了信用监管的主要目标、落实措施和运行机制,提出了22条具体政策。明确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督管理机制是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的监督管理机制;明确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督管理机制,是通过信用分级分类的差异化监管,是以大数据为支撑的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信用监管是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是今后一个时期各地方各部门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内容。
三、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联合奖励惩罚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机制。诚信“红黑榜”发布是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重点工作之一,是治理失信行为高发问题的有效手段,通过发布能够使失信者付出足够的代价,处处受限;使守信者受到正面激励,处处受益,从而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为充分的发挥红黑名单作用,要从三个方面着手推动红黑名单运用。一是规范认定红黑名单。按照《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严格依照国家、省有关标准,由各级政府部门根据在公共管理和履行职责过程产生的信用信息进行红黑名单的认定,做到依法认定,依法退出,切实保障各社会主体权益。二是充分共享红黑名单信息。通过召开红黑榜发布会,在各类媒体、政府网站、信用门户网站发布红黑名单信息,将信息上传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用最广泛的宣传让守信者“好事传千里”,让失信者“一朝失信天下知”。三是联合奖惩。做好信用核查、落实好联合奖惩措施,做到“逢办必查”“应查必查”,查询到红名单信息,自动匹配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激发鼓励措施;查询到黑名单信息,则依法依规予以约束、限制和惩戒。同时,还要将红黑名单信息共享给征信、评级机构,作为企业信用评级评价的重要依据。
激励和惩戒不是目的,目的是营造更加诚实守信、更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让守信内化于心、外化于形,成为每一个法人和自然人的行为自觉。下一步,在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同时,我们将大力加强诚信教育,培育诚信理念,弘扬诚信文化,通过文化建设和宣传教育的方式,潜移默化,将诚信理念深植人心,真正以守信为荣、以失信为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粮食供应关乎生命,食品安全重于泰山。作诚信“粮”心人,供人民安全粮,保国家粮食安是我们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业光荣而神圣的使命。
2019年,按照《河南省粮食企业经营活动守法诚信评价办法(试行)》规定的相关标准,经企业申报,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有关部门出据意见,最终评选出149家A级或B级守法诚信企业并对社会公示。在此基础上,优中选优,从120家A级诚信企业中,把荣获国家、省、市级各项荣誉称号和奖励的企业,如诚信单位、名牌产品企业等评定红榜企业。现对2019年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业红榜情况通报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惩重涉税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南阳市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文件规定,遵循依法行政、公平公正、统一规范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布2020年上半年重大税收失信黑名单企业,并将信息通报有关部门,共同实施严格监管和联合惩戒。2020年上半年重大税收失信企业黑名单如下:
(一)河南等风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0MA457UWN06,法定代表人黄瑞军。经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05月22日-2019年06月30日期间,对外虚开普通发票79份,票面额累计721.05万元,具有虚开发票等行为。
(二)河南归属感广告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3MA4589RN7U,法定代表人王恒庆。经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05月22日-2019年06月30日期间,对外虚开普通发票29份,票面额累计213.69万元,具有虚开发票等行为。
(三)河南宛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0MA458RRX8E,法定代表人王成祥。经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05月22日-2019年06月30日期间,对外虚开普通发票50份,票面额累计476.91万元,具有虚开发票等行为.
(四)河南协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0MA45983U40,法定代表人刘玉林。经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05月23日-2019年06月30日期间,对外虚开普通发票45份,票面额累计418.13万元,具有虚开发票等行为。
(五)河南达菲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0MA45869R73,法定代表人黄瑞军。经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05月23日至2018年08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普通发票80份,票面额累计729.51万元,具有虚开发票等行为。
(六)河南良盛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0MA458WKB7C,法定代表人王青栓。经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08月1日至2018年08月31日期间,对外虚开普通发票30份,票面额累计297.80万元,具有虚开发票等行为。
(七)河南奇缘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3MA457TNTX6,法定代表人石雅强。经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对外虚开普通发票40份,票面额累计202.53万元,具有虚开发票等行为。
(八)河南石室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0MA45988K44,法定代表人王青栓。经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对外虚开普通发票100份,票面额累计963.58万元,具有虚开发票等行为。
(九)河南阿斯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3MA45779DXM,法定代表人杜遂堂。经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05月10日至2018年08月31日期间,对外虚开普通发票102份,票面额累计945.86万元,具有虚开发票行为。
(十)河南博远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3MA4566HJ1J,法定代表人李强。经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05月03日至2018年08月31日期间,对外虚开普通发票114份,票面额累计1064.52万元;具有虚开发票行为。
(十一)河南富得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0MA457LW326,法定代表人王恒庆。经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05月11日至2018年07月31日期间,对外虚开普通发票99份,票面额累计932.99万元,具有虚开发票行为。
(十二)河南青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0MA458RRY69,法定代表人周海梅。经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06月1日至2018年08月31日期间,对外虚开普通发票100份,票面额累计938.57万元,具有虚开发票行为。
(十三)河南德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0MA458X3YXG,法定代表人刘玉林。经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09月1日至2018年09月31日期间,对外虚开普通发票49份,票面额累计468.30万元,具有虚开发票行为。
(十四)河南乐呵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焦付强。经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05月08日至2018年07月31日期间,对外虚开普通发票53份,票面额累计467.32万元,具有虚开发票行为。
(十五)南阳妙思广告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3MA457U7N1D,法定代表人周同敏。经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06月1日至2018年06月30日期间,对外虚开普通发票40份,票面额累计309.14万元,具有虚开发票行为。
(十六)河南星建源广告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3MA458X31XX,法定代表人王成祥。经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09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期间,对外虚开普通发票32份,票面额累计204.56万元,具有虚开发票行为。
(十七)河南轩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3MA4565UB6C,法定代表人金明印。经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05月03日至2018年08月31日期间,对外虚开普通发票117份,票面额累计1069.51万元,具有虚开发票行为。
(十八)河南闯东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0MA457LUH45,法定代表人陈万琴。经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5月1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对外虚开普通发票99份,票面额累计911.26万元;具有虚开发票行为。
(十九)河南飞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3MA455YD87R,法定代表人刘春记。经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5月3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对外虚开普通发票102份,票面额累计928.34万元;具有虚开发票行为。
(二十)河南群邑(yi)广告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3MA458X4C6P,法定代表人周海梅。经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5月2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对外虚开普通发票72份,票面额累计470.19万元,具有虚开发票等行为。
(二十一)河南通和顺达广告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3MA455Y973M,法定代表人李强。经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5月3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对外虚开普通发票47份,票面额累计314.91万元,具有虚开发票行为。
(二十二)河南省隆固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0MA44U42N3X,法定代表人张顺友。经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40份,票面额累计368.41万元;具有虚开发票行为。
(二十三)河南省夜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0MA44U3W979,法定代表人葛亚东。经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20份,票面额累计1071.77万元;具有虚开发票行为。
治理农民工欠薪问题是落实习以人民为中心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是我们人社部门为党的中心任务所做的应有之举。近年来,南阳市人社局通过督导检查、评估考核、建立“两金三制”长效机制等方式,积极维护农民工报酬权益,欠薪案件、欠薪金额、欠薪人数呈逐步下降的态势,整体形势稳定。为进一步维护农民工劳有所得、干有所值的权益,让农民工收获同工同酬、同城同权的归属感,营造“不愿欠薪”“不能欠薪”“不敢欠薪”的社会氛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重大劳动保障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29号)《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2058号),现通报一批重大欠薪违法案件。
具体事由:2019年10月17日,卧龙区人社局接市政府通知阳光城丽景花园项目工人。经卧龙区人社局调查,中浩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包工头高仁泽共拖欠李刀知等30名甘肃工人工资285172元。卧龙区人社局对中浩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包工头高仁泽分别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公司和高仁泽于2019年10月25日前支付所拖欠工资。10月25日,中浩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把应支付的149625.53元交卧龙区人社局,已发放给工人。高仁泽先承诺支付工资,后采取逃匿的方法未支付工人工资,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构成要件,卧龙区人社局于2020年4月20日以高仁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件移送南阳市公安部门。
具体事由:卧龙区人社局接刘云等8人投诉,称南阳市通城商贸有限公司拖欠工人工资89374元。卧龙区人社局对南阳市通城商贸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公司限期付清所拖欠工资,该文书逾期未履行。该案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限期整改后仍拒不整改,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构成要件,卧龙区人社局于2020年4月27日以南阳市通城商贸有限公司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件移送南阳市公安部门。
具体事由:示范区组织人社局接张顺心等5人投诉,称南阳市电商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拖欠工人工资69391.86元。南阳市人社局对南阳市电商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公司限期付清所拖欠工资,该文书到期后南阳市电商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仍拖欠张顺心等4人劳动报酬共计62943.36元。该案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限期整改后仍拒不整改,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构成要件,南阳市人社局于2020年1月2日以南阳市电商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件移送南阳市公安局。
具体事由:淅川县人社局接月等22人投诉,称河南玉鑫隆生态五毒开发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贾玉山拖欠其工资合计249678元。淅川县人社局对河南玉鑫隆生态五毒开发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公司限期付清所拖欠工资,该文书逾期未履行。该案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限期整改后仍拒不整改,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构成要件,淅川县人社局于2020年5月13日以河南玉鑫隆生态五毒开发有限公司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件移送淅川县公安局。
具体事由:唐河县人社局接翟志万等45人投诉,称南阳传奇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拖欠工人工资共计18万余元。唐河县人社局对南阳传奇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公司限期付清所拖欠工资,该文书逾期未履行。该案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限期整改后仍拒不整改,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构成要件,唐河县人社局于2020年1月7日以南阳传奇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件移送唐河县公安局。
具体事由:方城县人社局接杨平等19人投诉,称南阳腾宇机械有限公司拖欠工人工资共计14万余元。方城县人社局对南阳腾宇机械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公司限期付清所拖欠工资,该文书逾期未履行。方城县人社局于2020年4月27日将该案件移送方城县人民法院。
为深入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关于建立生态环保信用评估制度的精神,在我市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督促企事业单位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在省生态环境厅和市信用办的指导下,坚持从我市实际出发,严格按照《河南省企业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于2019年4月份完成了全市第一批107家企业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估工作。现将生态环保信用评估诚信单位、不良单位通报如下:
希望生态环保信用诚信单位再接再厉,在信用评估动态管理中,保持好诚信评价等次。全市企业事业单位要向他们学习,争取早日取得生态环保信用诚信单位等次;不良单位要立即整改,争取早日成为生态环保信用诚信单位。
多年以来,南阳两级法院始终秉持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执法理念,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司法公信、社会诚信工作重点,结合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积极运用信用惩戒强制措施,提升被执行人失信成本,遵循失信被执行人“应纳尽纳”的原则,持续打压“老赖”的生产、生活空间,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从而打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大局,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七条的规定,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将下列存在失信行为的15家企业法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同时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对其予以信用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报如下:
建设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环境,必须落实好联合奖励惩罚机制,真正让守信者一路绿灯,让失信才寸步难行。
各级新闻媒体要积极承担媒体监督职能,发挥诚信典型引导作用,做好《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
(文/张宏磊 冯长顺 整理 图/董志国 乔石月)— END —编辑丨董志国初审丨周若愚终审丨柏伴雪
来源:极速直播吧nba 发布时间:2024-08-24 11:26:07